看這裡!閃光一閃記憶就消失了嗎?

那你就錯了,後面所給予的建議才是真正關鍵;因為記憶是可以被取代的。痛苦事情忘不掉,快樂事情就想不起來是種物理作用,倘若累積了痛苦記憶而揮之不去,就是形成憂鬱症的主因。因為,痛苦和快樂兩極相反的情緒是無法同時共存於一體,只能選其一之原故。

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,常想一二開心事,痛苦則必須要離開,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邏輯,反之亦然。問題是偏偏做不到就欠那閃光一閃的效果,使身體還原至中和現象,才能接受正面的建議來取代負面記憶。這種改善情緒的定律和催眠的功效幾乎同出一轍,但是催眠沒有閃光,卻有如來神掌般的「五指分張法」及各項引導法,一樣能使身體還原至中和現象,再接受正面的建議來取代負面記憶…

再看抑制性藥物的功效,或許可以取代那閃光,但就欠缺了中和現象後的正面的建議。所以,吃完了藥後,只能自己發呆而毫無轉換情緒的功能(副作用在此省略);因此我會建議服藥的朋友們,吃完藥後選擇些自己喜歡的音樂聽或到戶外走走,盡量接收正面訊息或有改善情緒的功能。